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拟对2023年度陕西教育系统外事(港澳台)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的通知》的精神,拟推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报先进单位,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干部刘新新同志申报先进个人。
公示期自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,如有举报意见,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(电话:2137662,厚德楼3406室)。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23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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